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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分析人士表示,監(jiān)管部門一直將互聯網金融平臺定義為信息中介,而非信用中介,禁止互聯網金融平臺設立風險準備金也是出于這方面考慮。
北京商報訊(記者劉雙霞)12月21日,P2P平臺紅嶺創(chuàng)投在其官網發(fā)布《關于公布2017年11月風險準備金的公告》。公告除了披露平臺11月風險準備金等常規(guī)數據之外,還宣布“為符合監(jiān)管要求,自下月起風險準備金將不再公告”。實際上,為符合監(jiān)管要求,拍拍貸、人人貸等不少平臺均宣布調整或暫停風險準備金。
此前12月8日,銀監(jiān)會P2P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(fā)《關于做好 P2P 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整改驗收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轄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、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,同時要求平臺“應當禁止繼續(xù)提取、新增風險備付金”,對于存量則需“逐步消化、壓縮備付金規(guī)?!保瑫r嚴格“禁止P2P以此進行宣傳”,積極引導P2P平臺采取“引入第三方擔保等方式”對出借人進行保障。
分析人士表示,監(jiān)管部門一直將互聯網金融平臺定義為信息中介,而非信用中介,禁止互聯網金融平臺設立風險準備金也是出于這方面考慮。